高树超

2019-11-17 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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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树超 教授

     联系电话:+65-68280520

     电子邮箱:gaohenry@gmail.com

     研究领域与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




参加何学术团体及职务:

 国际法学会(ILA)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委员

 国际经济法学会(SIEL)常务理事会遴选委员会委员

 亚洲国际经济法网络(AIELN)主席团成员

 亚洲WTO研究网络(AWRN)成员

    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

    WTO秘书处WTO教席项目顾问委员会委员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ESCAP)亚太贸易研究与培训网络(ARTNET)顾问

    牛津大学出版社《金融规制学刊》(Journa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编委会委员

    《印尼国际法学刊》编委会委员

    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E15项目委员

    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研究员

    南洋理工大学淡马锡基金会贸易与谈判中心客座教授

    欧洲法学生学会(ELSA)全球WTO法模拟法庭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

    香港研究资助局外部评审员

    法国巴黎大学客座教授

    英国爱丁堡大学客座教授

    韩国国家外交学院首尔国际法研究院客座教授

    澳门国际贸易与投资法研究院客座教授

    安永(Ernst & Young)会计师事务所顾问


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

1994-1998,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学士;

1998-1999,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

1999-2002,美国范德比尔特(Vanderbilt)大学法学博士;

2002-2003,WTO上诉机构秘书处实习律师;WTO秘书处服务贸易司顾问;

2003-2004,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5-2007,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2008至今,新加坡管理大学教授(终身教职)


主要业绩:

本人2003年正式进入学术界,迅速成长为全世界WTO法学界的顶尖学者之一。迄今16年的时间,本人已经主编两本专著,发表50多篇期刊论文和40多篇学术书籍专章。两本本人主编专著分别由WTO法领域的顶尖出版社,即总部位于伦敦的Cameron May出版社,以及全世界最大最权威的出版社之一Springer出版社出版。50多篇期刊论文中,30多篇是英文论文,由顶尖英文学术期刊发表,其中绝大多数是SSCI核心期刊,包括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三大最权威期刊: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学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社和WTO合作出版的《世界贸易评论》(World Trade Review)和世界法律出版行业巨头Kluwer 出版社出版的《世界贸易学刊》(Journal of World Trade),以及国际法领域的权威期刊包括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与比较法季刊》(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国际法学刊》(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和《比较法学刊》(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等 。其他20多篇是中文论文,也是由顶尖中文期刊出版,比如北大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国际经济法领域最权威的期刊《国际经济法学刊》,由国务院主办的《中国经济报告》,以及香港最受尊敬的财经类期刊《信报财经月刊》等等。40多篇学术书籍专章以英文文章为主,也是由顶尖国际出版社出版,其中15篇是由全世界法学界最权威的两个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和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他也是由Kluwer, Brill, Springer, Hart, Edward Elgar 和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北大出版社等世界著名出版社出版。我的部分文章列入全世界社会科学领域最大的网上开源论文数据库:社会科学研究网络 (SSRN)。2017年10月,SSRN通知我入选全球所有社会科学论文下载量最高的10%学者。对法律学者来说,这是一个极高的荣誉。因为SSRN法学论文仅占很少数,大部分是经济学和政治学文章,而这些文章的下载量通常大大超过法学文章的下载量。

本人的学术著作不但经常被国际经济法学界的著名学者引用,同时在国际媒体也产生了巨大影响。比如,我2005年主编由Cameron May出版社出版的第一本专著《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WTO》就得到包括《远东经济评论》在内的国际著名媒体的高度评价。2011年中国入世十周年之际,著名国际媒体《经济学人》(Economist)和《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分别就此刊发专题报道,并引用了我对中国参与WTO的实践,特别是争端解决的实践的研究成果。这两个刊物很少引用学者特别是法学学者的研究成果,因此他们这次破例引用是对我作为国际顶尖学者地位的充分肯定。2013年,WTO达成其成立以来首个全球性贸易协议:贸易便利化协议,《人民日报》特邀我对此评论,并在12月26日第三版刊发了我的文章。2015年,《人民日报》对中国入世14周年组织了“权威论坛”,对包括WTO新闻发言人在内的六位国内外顶尖WTO专家进行专访,我是其中唯一一位法学教授。

除了发表文章之外,我还通过参与本领域的重要国际会议和国际研究网络发挥影响。美国国际法学会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法学会,其年会被公认为国际法学界的最高盛会,能应邀赴其年会作报告是作为一个国际法教授最大的荣誉之一。2010和2014年,我曾两次应邀在其年会做主题报告。其中204年的年会,是美国国际法学会同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法学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有史以来第一次合办的年会。在WTO法领域最高学术水平的会议,则是由伯尔尼世界贸易研究院(WTI)组织的世界贸易论坛。2006和2010年,我也曾两次应邀在世界贸易论坛做专题报告。在这些重要学术会议中,我往往是应邀做报告的唯一华裔乃至唯一亚裔学者。2015年,WTO上诉机构庆祝成立20周年,在全球召开了不到10场学术会议,邀请WTO法学界的顶尖学者参与,其中三场分别在美国哈佛大学、韩国首尔大学和中国清华大学举行。我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应邀在所有三个会议上都做专题报告的学者。

鉴于我突出的学术贡献,我曾应邀成为多个著名国际学术期刊的编委。2013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决定出版《金融规制学刊》(Journa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其编委会成员以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西方名校的教授为主,我是其中仅有的三位来自亚洲的教授之一。次年,我又应邀成为印尼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印尼大学法学院出版的《印尼国际法学刊》第一位外籍编委,以及印度最有名的管理学院之一印度管理学院(加尔各答)最主要的学术刊物《决策》(Decision)编委。同时,我还受邀为多个学术期刊以及剑桥大学出版社、 Brill, Routledge, 和 Edward Elgar等世界著名出版社审查论文投稿和书稿。此外,我还应香港研究资助局之邀,为香港最权威的研究资助计划“优配研究金”审查了数十份研究资助申请。

我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加国际学界的各种网络。2006年,原WTO上诉机构秘书处主任、加拿大渥太华大学Debra Steger教授建立加拿大仅有的五个卓越中心研究网络之一 “新兴动力全球经济体”研究网络,我受邀加入,同“WTO法之父”John Jackson教授, WTO学界的泰斗 Julio Lacarte 和 Sylvia Ostry教授一起研究新兴经济体对世界贸易带来的挑战。2012年,总部位于日内瓦的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 和美洲发展银行共同设立E15计划。该项目启动第一期设立了5个小组,每组包括大约15名专家,分别对WTO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进行研究。我应邀参加了由哈佛大学 Robert Lawrence教授牵头,包括加拿大原贸易部长Pierre Pettigrew、哥斯达黎加原贸易部长Anabel González、原WTO副总干事Andrew Stoler和Miguel Rodríguez Mendoza,以及数国原WTO 大使在内的自由贸易区小组。我建议设立“自贸区交流所”,对全球自贸区的经验进行总结。该提议现在已经落实,“自贸区交流所”为全球学者和贸易官员提供了有关自贸区的宝贵信息。2014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启动“全球化、律师与新兴经济体”研究项目,并邀请我和美国国际法学会原会长Greg Shaffer教授共同主持其中国子项目。我们合著的论文在美国顶级法学评论《伊利诺大学法学评论》发表后,在国际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2014年,我又受世界银行前国际贸易部主任Bernard Hoekman教授邀请,参加了由美国著名贸易政策智库Cordell Hull Institute联合各国智库发起的“后巴厘时代反思WTO未来”的项目。该项目除了著名WTO学者外,还包括前WTO副总干事 Anwarul Hoda和金哲寿以及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原WTO大使等等。2018年,WTO秘书处前理事会司司长、总干事办公室主任及幕僚长Evan Rogerson发起新加坡贸易对话会项目,邀请包括WTO历任副总干事、日本、韩国、澳洲、新西兰等国大使参加,反思WTO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我也应邀参加。这些独特的经历,都是对于我学术能力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