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知】关于申报协创中心2016年度种子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03-17 532

 

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创中心”)结合发展目标和建设需求,现面向大连海事大学校内科研人员启动2016年度种子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优秀人才国内外协同创新专项,支持校内优秀科学技术人员承担协创中心重点研究任务,并与国内外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开展实质性协同创新研究工作,借助校外优势资源促进校内优秀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协创中心的优秀科研骨干。

2.优秀青年教师自主创新专项,支持校内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协创中心研究方向上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专任教师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自主创新研究的能力,培育协创中心优秀青年人才队伍。

3.交通运输政策与对策研究专项,支持校内科学技术人员承担协创中心行业服务导向的研究任务,培养校内科学技术人才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运营的认知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培育协创中心智库建设的优秀人才队伍。

4.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训练专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博士研究生在协创中心研究方向上进行博士论文选题,在协创中心导师组联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创新训练,激励创新思维活力,支撑协创中心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育优秀后备科研人才。

二、基本原则

1.申报条件

(1)优秀人才国内外协同创新专项、优秀青年教师自主创新专项、交通运输政策与对策研究专项的申报人原则上限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编青年教师;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训练专项的申报人限于2014年3月以后入学的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限申报1项(承担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在研项目的教师或博士生须结题后方可申报);

(3)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申报项目应符合协创中心种子基金资助项目的重点支持方向(详见附件1)。

3.单个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由申报人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对于研究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申报书中须具体列出年度研究计划及年度经费预算,协创中心将根据每年度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在下一年度确定是否进行滚动支持。

4.协创中心种子基金项目不可与学校各学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同时申报,且不可与2016年度基础研究培育基金项目兼得。

5.申报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后、由协创中心特邀一名校内专家和四名校外专家进行函评,再根据专家反馈结果按专项类别排序汇总,形成2016年度本协创中心种子基金项目推荐立项名单,最后经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确定本协创中心2016年度项目资助名单及经费资助额度。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12日(16点)止。

2.申请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后报送到本协创中心(机电楼515);电子文档(Word和PDF两个版本)一并发送至协创中心邮箱cicts@dlmu.edu.cn,来信标题请务必注明“CICTS@DMU2016RP”字样。

3.如有申请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在申请书后面一并提交。

4.本通知内容若与附件1内容发生异议,以附件1的具体要求为准。

5.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和附件2。

联系人:贾鹏

电话:84728856

Email:cicts@dlmu.edu.cn

附:

1.《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种子基金指南》

2.《项目申请书格式》

 

 

 

             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2016年3月8日

       

 下载链接:种子基金附件.zip